主要用途: 营养强化剂 | CAS: 146897-68-9 | 型号: 食品级 |
包装规格: 25*1 | 外观: 粉末 | 保质期: 2年 |
有效物质含量: 99% | 主要营养成分: 营养强化剂 | 含量: 99% |
是否进口: 否 |
食用方法
常规服用
幼儿及成人可直接服用(干吃或冲服),用温水冲服,水温不得超过40℃。婴儿可单独冲服或加入牛奶中服用,食用量参照产品说明的牛初乳建议用量。初次服用时由少量开始逐渐增至正常量。牛初乳产品进行食用时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如果身体情况大致相同,那么年龄越小,服用量和选择的牛初乳产品IgG浓度应越低。如果年龄相同,那么身体健康状况越好的用量及选择的牛初乳产品IgG浓度应越低。
另外食用牛初乳时应注意水温且不宜与碳酸饮料同时食用,并且不能当作主食服用,应该添加在日常流动性食物当中服用。牛初乳一般情况下比较浓,在使用的时候注意要多加水,否则宝宝消化不良,大便困难。
牛初乳不适宜作为营养品
2012年4月16日,*对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口牛初乳类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函》复函中表示:
一、牛初乳是健康奶牛产犊后七日内的乳。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对牛初乳粉的检验,可参照现行《牛初乳粉》规范(RHB602-2005)中理化和卫生指标执行。
二、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
三、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